索 引 号: | 012947525/2021-27197 | 信息分类: |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通知 |
发布机构: | 9992019银河国际点击部 | 生成日期: | 2021-03-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设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并规范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政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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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分中心并规范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9号)和市协调小组《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分中心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协调小组〔2020〕2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已设立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兴智分中心的基础上,将兴智路6—1号的税务办事大厅新设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分中心。
分中心纳入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由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双重管理。统一窗口服务规范,落实“十要十严禁”,统一服务效能监督,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统一“好差评”,实现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同时,按照行政主体不变、行政审批责权不变、办事场所不变、管理体制不变“四个不变”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担分中心大厅建设、管理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分中心服务运行的管理考核。
兴智分中心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管理,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更好地服务兴智科技园及兴智科技城区域。税务分中心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逐步实现“一窗综合受理”,推进“一件事”集成办理。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推进落实,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